暑假,骄阳似火。记者发现有一部分学生并没有选择在家过优哉游哉安逸的生活,而是选择以打工的方式,在长假中体验着生活。
暑假打工潮滚滚而来
街边传单员、商场推销员、餐馆服务员……夏日的雁城街头,总能看见学生模样的暑期工,似乎一夜之间学生都“出道”了。
穿着统一着装的橙黄色T恤衫,手里拿着一摞宣传海报,一边走一边向路人散发。“放假回来,我就想着要利用暑假进行社会实践,充实自己的暑期生活。”这是20岁的大一学生张雨涵的心里话,于是她找到了暑假工——在某电器公司担任传单员。做了近一个星期的暑假兼职,每天她都要在雁城的街道上散发大量的传单广告。“最大的收获就是胆子放开,不像以前在街上遇到朋友就躲到一边。”
“请问,您们还需要暑假工吗?”记者在走访过程中,发现了不少学生抛开了羞涩,毛遂自荐到超市、服装专卖店主动应聘暑期工。
不缺钱 体验打工艰辛
“欢迎光临,请问想选购点什么物件呢?”伴随着亲切的招呼声,记者走进了位于雁城广场路的某体育用品专卖店。在导购员中,一名小女孩带着工作牌,青春运动的装束,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力。她叫陈思佳,今年18岁,高考毕业后正在等待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。
“高考过后,我和朋友逛街走到这家专卖店看到店铺外张贴的招聘信息,自己就主动跑来应聘了。”老板同意招聘暑假工,于是陈思佳从6月底便开始上班。导购员的工作看起来很简单,做起来却并不那么容易。和店员们一样,陈思佳每天从早晨9点开始会一直忙到晚上9点半。因为中途不能坐下来休息,工作完一天后脚、腿也变得沉重、疼痛。“一次在推销过程中遇到一个中年妇女,可能是由于对方心情不好吧,她故意找茬,自己感到委屈。”陈思佳说通过在专卖店快一个月的打工经历,自己也体会到工作的艰辛,现在也学会对经营管理系统和推销套路也有了一些了解。
“打工是不断学习的过程,在社会这个大课堂里,让我学到了不少有别于书本的知识。”陈思佳说,虽然自己“不差钱”,但最看重的就是从中得到锻炼,打算再用一个月尝试着做其他的暑假工。
暑期工“低龄化”
戴着眼镜,眉目清秀,散发传单时脸上露出了羞涩的微笑。在雁城龙汇超市楼下,记者看见一名小男生正卖力地向过往行人宣传某家健身中心。稚嫩的脸上流露出的是一份认真和执着。
小男孩叫李超平,今年15岁,这个暑假里他参加完中考,并以优异的成绩被资阳中学火箭班所录取。谈起暑假打工,他打开了话匣子:“放假后,我与同学就准备暑假打工,刚刚开始,大家都声称能坚持到最后,然而前来报名的5名同学,如今都因为各种原因相继离开,只有我还坚持着。”每天李超平上午9点20去健身中心报到,做准备、开晨会、领取宣传单后与大家一道开始分组行动,上午工作两个小时,下午从3点干到晚上8点。
在火热的骄阳下,李超平和“同事”们奔走在雁城的大街小巷,汗水常浸湿了衣衫。“时常会遇到‘坏脸色’,因此脸皮要厚一点,随时保持一种乐观、平和的心态。”李超平说,回忆自己拉到第一个顾客前去健身中心咨询时,当时心里特别激动。
一是自己的坚持,二是父母的大力支持。李超平觉得暑假工也是生活中的一个体验,受益匪浅。“在其中,我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得到提升;耐心和毅力得到考验;懂得挣钱艰辛。”
家长支持 得重视安全
“孩子们可以利用暑假出来‘晒晒’,体验体验生活,增加自己对社会的认识,别窝在家里上网,让自己的青春消逝在暑假里。打工对他们的成长很有好处。”对于孩子暑期兼职,很多家长也非常赞成,积极为孩子创造条件。“当然前提是一定要保障安全。”一名姓周的家长说。“家长应该当好孩子的‘参谋’,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和指导。”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人员介绍,暑假工与雇主一般情况下仅达成口头协议,这样得不到劳动法的保障,暑假工与雇主应该签订劳动合同,确立劳动关系,约定好工作时间和报酬,以免到时发生劳动纠纷。
■ 实习生 邵莉萍 本报记者 廖梦翌

陈思佳在店里工作。